近日,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从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获悉,济南安佳妇产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麻醉知情同意书和手术记录,其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的规定,2021年7月20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济卫医罚〔2021〕0254号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四)的规定应予给予其警告以及罚款一万五千元处罚。
记者梳理发现,该院2021年07月28日又因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参考《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通用处罚裁量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及罚款人民币38125.00元的决定。
来源: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